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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J爸帶JJ們去Kmart,特意去買Joslyn Smith 的羊毛衫,因為聽說一件七十塊錢的羊毛衫打了兩次折,最後賣價十九塊錢,J爸說要帶我去買一件,當睡衣穿


我是一個夏天怕熱,冬天怕冷的人,從十月起,絲巾,圍巾就離不開脖子,把圍巾拿下來,脖子好像空空的。為了因應冬季來臨,紅橙黃綠藍靛紫的圍巾們,早已擺滿一個抽屜。因著怕冷,晚上睡覺時,圍巾也為在刻意留在脖子上。


一聽說J爸要買羊毛衫,想起兩年前收到的禮物,還未穿過,因為不太喜歡羊毛衫薄薄的質感,所一直擱在衣櫥內。「當睡衣穿」是很好的點子,於是我將這件價值不菲的高級羊毛衫,真的當睡衣穿了。凡物真的要盡其所用,羊毛衫發揮它的功用了!非常暖活呢!


最近在家裏的裝扮是~圍巾,毛襪,羊毛衫外加毛線背心。家裏有暖氣,所以不用小暖爐,只是我這樣裝扮,不知會不會太超過?


 


 
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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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三J 媽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